淄博市药学会成立于1986年,是由全市从事医院药学、药学科研、药学教育、药品检验、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等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经淄博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淄博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月17日在张店召开了淄博市药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谢法东当选理事长、赵东坤当选秘书长。目前,学会现有会员600余人,下设2 个专业委员会,即淄博市药学会静脉用药安全调配专业委员会和淄博市药学会药学科普专业委员会。学会在淄博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2021年度被评为社会组织先进单位,2021年度被评为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先进单位。
淄博市药学会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会团结和凝聚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教学研的有机结合,为促进药学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通过平台型、枢纽型学会建设,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学会以组织建设为手段,不断增强学会凝集力;以学术活动为依托,不断扩大学会影响力;以服务患者为核心,不断提高学会生命力。学会为淄博市药学事业的发展和科技人才的成长做出不懈努力,为促进全民健康,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本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学术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搭建学术成果创新创业平台,促进药学科学技术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三是推广学术成就、科技成果转化,使具有淄博特色的药学文化不断发展;四是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委托或承办有关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和专项督导检查等活动;五是畅通药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诉求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六是表彰、奖励取得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学会优秀会员。
新时代、新发展、新理念,淄博市药学会在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守《淄博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组织通则(试行)》规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为振兴区域卫生事业和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